【卡車之家 原創】8月3日,工信部、公安部擬發布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輕型貨車、小微型載客汽車生產和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征求意見稿)(相關閱讀:征集:藍牌輕卡擬發動機排量不大于2.5L)引發了全國各地輕卡經銷商們、卡友們的火熱討論。那么關于在用車、庫存車又該何去何從呢?
● 不合規在用車可以提出變更車輛類型申請
盡管該意見稿為擬發布,后續還要征集群眾廣泛的建議,但是大方向已經不會改變。那么,針對卡友已經購入的藍牌輕卡,且不符合新規政策要求的車型,征求意見稿里也給出了答案。
正如征求意見稿(第六條、推進在用“大噸小標”輕型貨車治理)中所言,卡友們所購入的不合規輕卡,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變出,至于最后是藍牌還是黃牌,會根據最終的車輛型號參數來確定變更手續。
當然,征求意見稿中也提到,為了優化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,將會鼓勵各地區根據配送需求適當放寬限行噸位。也就是說該征求意見稿鼓勵各地區為滿足運輸需求,放寬城市限行噸位。至于你是否能進城拉貨,則需時刻關注此地區的政策法規。
● 已上公告庫存車可申請延期銷售
已上公告庫存車分兩種,一種是合規車型,這種毫無疑問,可以繼續銷售。
另一種就是在此次通知實施前已生產并且也上傳了合格證,但是不符合《技術規范》要求的庫存車。那么此類庫存車需要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庫存延期銷售的申請。但是有條件,所延期的產品需要附著庫存清單、無“大噸小標”等違規情況及自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書面材料,在經過履行核實、公示等相關程序后,即可給予一定的延期銷售期限。
● 排量大于2.5L且符合《技術規范》給予過渡期
對生產廠商來說,該征求意見稿提出:對已列入《公告》的在產產品,如果發動機排量是大于2.5升,但符合《技術規范》要求,該征求意見稿給出了過渡期。也就是說此類產品可以生產過渡到2022年3月31號,在過渡期滿后,廠商應立即停止該產品的生產。
而對一些除輕型貨車發動機排量要求外,且其他方面不符合《技術規范》要求的在產產品,是完全沒有過渡期的,廠商應立即停止生產該產品,而相關的檢測機構應立即停止接受相關產品的合格證信息。
● 違規一律落實“四個不放過”的要求
最后,在給大家普及一下該征求意見稿中對一些不法分子知法犯法的處罰。對某些檢測機構仍為“大噸小標”等違規車輛出具虛假檢測結果,將會提請有關部門撤銷其資質認定證書;對車管所民警及工作人員,如為“大噸小標”等違規車輛登記上牌,將會依法依紀從嚴從重處理,而構成犯罪的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對車主來說,如果駕駛“大噸小標”貨車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交通事故,將一律落實“四個不放過”的要求(即: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、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、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、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。),而且還要依法追究違規生產、銷售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,但凡構成犯罪,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● 結語
輕卡問題由來已久,廠商、經銷商、卡友都盼著輕型貨車解決政策的來臨。這下征求意見稿來了,雖然只是擬發布,但大方向錯不了。不管是從社會風險出發,還是行業公平,整改輕卡是必須的,此通知一旦正式下發,輕卡合規化將是唯一的出路。最后小編也奉勸各位卡友,買車需謹慎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,不然最后吃虧的只能是自己。ㄎ/劉如權)